恋爱四年后才结的婚,现在却在儿子两岁的时候,离婚了。
我们从上学的时候开始谈恋爱,后来出来工作,第二年他提出的结婚。我当时想着,我们也谈了这么多年了,感情也够稳固了。对他我也很了解了,就答应他结婚的事。
结婚的时候,他家没有钱,他父母也没工作,一辈子也没什么积蓄,只是养大了两个孩子。他和他姐。他姐早年就出嫁了。家里就只剩下两位老人。
他妈的身体很不好,需要长期吃药。每个月的药费都是上千块。这些钱都是男友来付的。
当时他就跟我说,我们暂时没钱,就先不办婚礼了,等到以后有钱了,我们再补办。
我体贴他,也理解他们家的情况,所以同意了。
我们就直接去拿了一个证。
后来怀孕生孩子,这些花销也是越来越大,老公一个人的工资,生活过得很是窘迫,别说是补办婚礼了,就连基本的生活,都得省着点用。
因为婆婆身体不好,我怀孕坐月子,她都没有照顾过我,都是我娘家妈妈过来照顾我。帮我带孩子。
我生孩子那一个月,还正好遇到婆婆病情加病,住院了。当时我妈还得两头跑,因为公公一个大男人,也不会照顾人,而我老公又得上班,我妈在家里照顾完我和孩子,就得跑医院去照顾婆婆。
没想到,我们家对他们这么好,却还是落得如此下场。
就在去年的时候,我们家突然中了个大奖。拆迁!
本以为划不到我们这一边,没想到后来拆迁文件下来,我们的房子正在拆迁范围之内。
后来量了面积,还签了一些协议什么的。然后就是算了一下拆迁款。分到我们这里的现金差不多八十多万。还有一套房子。
后来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搬了出来,我们在外面租了一间房,老公当时为了节省点钱,让我带着儿子回了娘家住。
过了几个月,我打电话问老公拆迁款的事,他说已经下来了。
我很高兴,想着我们现在终于有钱补办婚礼了。
我跟老公说了补办婚礼的事,他竟然说了一句:还补办什么呀,儿子都这么大了,浪费钱。
我说:这是你答应我的,一定要补办。我做为一个女人,一辈子连婚纱都没穿过。以前你总是说没钱,现在我们有钱了,你应该兑现对我的承诺。
老公说:不补,没钱。
我说:你不是说拆迁款拿到了吗?怎么会没钱。我们补办一个婚礼也用不了多少钱。几万块的事。
然后他就说:款是下来了,这钱也不是我一个人的,我姐也有一半,所以到我这只有三十几万。
我说:三十几万也够办婚礼的。
他就生气了,说:不办就不办,你少罗嗦。
他说:这是我们家孩子的钱,跟你没什么关系。我也生气了,我说我是你老婆,凭什么跟我没关系。他就说这房子是他父母的老房子,我没有出过一分钱一分力。所以跟我没关系。
我真的很不甘心,我为他吃苦受累两三年,他连一场婚礼都没给我。而现在还说我是他们家的外人。
然后就跟他吵,后来吵得大了,他们家的亲戚都来了,都是过来数落我。说我不懂事什么的。
我一气之下就提出了离婚。然后老公也当即就同意了。
离婚之后,他给了我八万块钱,说是给我的补偿。
大家觉得他这样做合理吗?他们家几十万的拆迁款,却只给我八万。而且还有一套房子,那房子也没我的份。难道因为房子是他父母的,我真的没有权利得到那笔钱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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