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死刑,残酷的技术与艺术!

孟子说,生亦我所欲也,义亦我所欲也,两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为了义,不怕死。

然,咱又有词,贪生怕死、好死不如赖活着,说的是,生比之死,更让人眷念。但选了生,便失了忠义,虽多活了些时间,却背上身后之骂名。诚如秦桧,未死在金营,回了南宋,帮高宗害了岳飞,便需跪在岳王坟前被吐唾沫——在生与死之间,选择令人纠结。

不过,有些是没得选的,要你死,就得死。法律判死,得死;皇帝要人死,得死。

死不是好事。咱在电视里,总听到说秋后处斩。秋天万物开始凋零,在这时候杀人,正应天时,亦有让人惋惜之意——将处死与天地结合起来,还制造出一套理论,算得上艺术了。

死刑,是残忍的艺术,以及,技术。

古人认为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异动便为不孝。因此,留个全尸,便是莫大的恩赐。常在电视电影里看到,哪个臣子被皇帝赐了毒酒,山呼万岁,一饮而尽。若在现实中,真能受到如此对待,想来,他一定真的是感谢皇帝的恩惠的。而深爱杨玉环的李隆基,在恢复江山与保自己的命的压力之下,赐她白绫一丈,免受乱兵之侮辱。

斩首是古代最常用的死刑方式。记得小时候看过本书,里面对砍头做了艺术化的描写:一朵白云平肩过——形容刀之利、速之快,刽子手艺之精。砍头是技术,刽子手家族相传;技术到了极致,便是艺术。想来,不是个个刽子手都能做到一刀下去,都能砍中脊柱之间的缝隙,立马便将脑袋砍下来。何况,这种时候,正是索贿的好机会。犯人家属给些钱,便痛快一点;家属若吝啬,犯人就等着几刀而头不断吧——将生死之事当成敛财之机,刽子手们,应该都是不信鬼神,不必积德的。

而凌迟,千刀万剐——据民间传言,“凌迟”处死时,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,这叫“祭天肉”;第二刀叫“遮眼罩”,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,耷拉下来遮住眼睛,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,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、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,影响行刑,几千刀之后,最后一刀才能让犯人断气;否则,刽子手都要治罪——则是中国古代杀人艺术的顶峰。崇祯对袁崇焕含有多大的恨才让人将他凌迟呢?他被割之时,以鱼网套在身上,绷紧,肉便鼓了出来,一刀一刀,将这些鼓出来的肉切下来,一共三千五百四十三刀啊——如果说凌迟对刀数与残忍度的追求是变态,则要挑动数万民众自发争以银钱买食其肉,则更是残忍中的残忍,艺术中的艺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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